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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2年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终期验收的通知
各教学部门:
根据《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关于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沪贸院教[2002]119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对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依据
(一)学校《关于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》。
(二)各建设项目《项目实施方案》
各教学部门2002年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1。
二、验收材料
(一)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(附件2)和4000—5000字左右的项目总结。
(二)项目建设成果,如专业培养方案、教材及教学参考书、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方案、教案、网络课件、教学和实验软件、习题集、试题库、实验指导和实验报告、专著、论文等材料,或者是《项目实施方案》列明的成果形式。
三、验收程序
(一)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总结汇报。
(二)检查建设项目成果材料,并进行各种形式的实地考察。
(三)验收组评议,形成项目验收结论意见,并进行排序。
四、验收结论
验收结果分为合格、需要复验和不合格三种:
(一)合格:按照计划目标、任务按期保质完成,经费使用合理。
(二)需要复验:目标任务没有全部完成,经验收组评议认为在半年内可望完成全部目标任务,在半年后再行验收。
(三)不合格:
1、未按要求达到所预定指标,经评估,在半年内根本无法完成目标任务;
2、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严重失实;
3、需要复验的项目,再次验收时仍未达到所预定的目标任务;
4、经验收组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其它情况。
(四)结题处理
1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,予以结题,发放终期经费。
2、对验收合格,且综合排名在前25%的项目,学校优先考虑立项部门下年度的项目申请,并列入校级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。
3、对需要复验的项目,终期经费扣减30%—50%。
4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,终期经费取消,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能再申请校级各类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五、验收组成员构成
(一)验收组成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聘请,包括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与校内外专家。
(二)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涉及本部门项目应予回避。
六、验收时间
各教学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学校验收组在前期审读部门材料的基础上,于12月到各教学部门实地验收检查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2001年以前遗留项目的清理和2003年项目的中期检查
(一)2001年以前遗留项目须于11月30日前全部结题。若不能完成,则取消项目立项,清算课题费用。
(二)2003年项目的中期检查,由各部门自行组织,检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汇总。
请各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做好验收和检查准备工作。
附件:
1、2002年各部门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清单
2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(专业)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
3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(专业)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
教务处
二○○四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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