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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海 对 外 贸 易 学 院 教 务 处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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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2年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终期验收的通知

 

各教学部门:

根据《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关于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沪贸院教[2002]119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对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依据

(一)学校《关于2002年度学科、专业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》。

(二)各建设项目《项目实施方案》

各教学部门2002年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1。

二、验收材料

(一)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(附件2)和4000—5000字左右的项目总结。

(二)项目建设成果,如专业培养方案、教材及教学参考书、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方案、教案、网络课件、教学和实验软件、习题集、试题库、实验指导和实验报告、专著、论文等材料,或者是《项目实施方案》列明的成果形式。

三、验收程序

(一)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总结汇报。

(二)检查建设项目成果材料,并进行各种形式的实地考察。

(三)验收组评议,形成项目验收结论意见,并进行排序。

四、验收结论

验收结果分为合格、需要复验和不合格三种:

(一)合格:按照计划目标、任务按期保质完成,经费使用合理。

(二)需要复验:目标任务没有全部完成,经验收组评议认为在半年内可望完成全部目标任务,在半年后再行验收。

(三)不合格:

1、未按要求达到所预定指标,经评估,在半年内根本无法完成目标任务;

2、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严重失实;

3、需要复验的项目,再次验收时仍未达到所预定的目标任务;

4、经验收组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其它情况。

(四)结题处理

1、对验收合格的项目,予以结题,发放终期经费。

2、对验收合格,且综合排名在前25%的项目,学校优先考虑立项部门下年度的项目申请,并列入校级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。

3、对需要复验的项目,终期经费扣减30%—50%。

4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,终期经费取消,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能再申请校级各类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
五、验收组成员构成

(一)验收组成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聘请,包括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与校内外专家。

(二)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涉及本部门项目应予回避。

六、验收时间

各教学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
学校验收组在前期审读部门材料的基础上,于12月到各教学部门实地验收检查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七、2001年以前遗留项目的清理和2003年项目的中期检查

(一)2001年以前遗留项目须于11月30日前全部结题。若不能完成,则取消项目立项,清算课题费用。

(二)2003年项目的中期检查,由各部门自行组织,检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汇总。

请各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做好验收和检查准备工作。

 

附件:

1、2002年各部门学科、专业建设项目清单

2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(专业)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

3、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(专业)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

 

教务处

二○○四年十月二十日